1.1 学校应当遵守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级预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2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常态和非常态防范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1.3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为目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制度措施和技术手段,提高师生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1.4 学校应建立完善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实验室三级(校级、院级、实验室级)隐患排查、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
1.5 对于不同类型(包括创新研究)、不同功能和不同火灾风险等级的实验室,学校应分级分类采取相应的消防管理措施。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相应的、技术先进的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规定定期开展设施设备及电器等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1.6 学校应设立实验室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类实验室明确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1.7 学校实验室消防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学校各级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重大火灾隐患排查。
1.8 学校应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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