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健全防火制度,制订防火措施,并定岗到人,逐项落实。
2.严禁使用非实验工作用电炉、电烤箱等电热器具;凡经批准用于实验工作使用的,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不得存有各类易燃物品。
3.使用的电烙铁,要放在不燃支架上,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使用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4.凡有变压器、电感线圈的设备,必须置于不燃物基座上。实验工作中同时启动的用电设备,其总的用电量不许超过该室所配电气设施的额定负荷。不准乱接乱拉电线。
5.启动各类设备,要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的保管、使用制度,不得麻痹大意。
6.凡配备的灭火机等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妥善保管,严禁挪作它用或随便挪位。